发布时间:2020-03-20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,支持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工作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《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(试行)》,现予发布。
附件: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(试行)
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0年3月14日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41号公告附件 .doc
【相关链接】
医疗器械拓展性临床试验管理规定(试行)解读 2020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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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网络 或国家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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